邻里因排水起纠纷司法所调解化矛盾

2015-08-06 15:58: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通讯员张艳娟)因为房屋排水问题,获嘉县太山乡孝合村的齐家和王家两个邻居产生了矛盾。这几天,经过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两家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院墙、排水沟都修好了,你不用担心俺两家再有啥矛盾了。”8月4日,孝合村齐、王两家笑盈盈地迎着前来了解情况的太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张照坤,称他们两家已经修好了院墙和排水沟,并感谢司法所帮两家化解了矛盾。
  事情还得回到半个多月前。7月15日那天,有热心人拨打太山司法所电话,称孝合村齐、王两家邻居因房屋排水发生冲突,双方情绪激动,还扬言要武力解决问题,而且这种纠纷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放下电话后,张照坤很快来到冲突现场。眼看就要升级为武力冲突的现场,很快被张照坤平定了下来。在调解两家纠纷的过程中,张照坤了解到,齐家两年前盖了房屋,每逢下雨,其房上的水就会一部分流到院中,另一部分则流到邻居王家的院墙下。由于两墙之间没有排水道,王家的院墙边就会存积水。因为长期受潮,王家有些不满,为此事两家争吵了几次。目前正值夏季,雨水多且雨势猛,长期受潮的王家院墙有倒塌之虞,两家矛盾也再次升级。
  张照坤分别让齐、王某两家拿出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经过对照和丈量,发现两家的房屋面积和界线都没有超越证书界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只是排水问题。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给予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张照坤向两家“搬出”相应法律法规条款的同时,又以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予以劝导。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齐家终于认识到,自己盖房时没有考虑到排水问题,应对王家损坏的院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王家也主动提出,让出半米用来修排水沟。两家最终达成了“10天之内齐家修好王家院墙,两家共同修好排水沟、解决排水问题”的协议。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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