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行安全再提醒

2015-07-01 16:07: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在城市,除了高速增长的机动车外,电动车也成了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电动车事故高发的态势。记者日前对此现象进行了再度关注,以期提醒市民朋友安全出行,减少事故发生。

电动车街头违规无处不在
  6月27日晚上7时30分,在金穗大道中段,一名20多岁骑电动车的女子,车前筐里和脚踏板处均放有包裹箱,车把两侧也分别挂有物品。只见这位穿裙子的女子将双脚放在车前踏板的包裹箱上,右手握把,左手执手机打电话,车速几乎与记者所乘车辆相当。
  这名女子从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十字路口附近开始接打电话,一直打到南干桥附近,前后持续几分钟,让一旁的路人都忍不住为其捏一把汗:这要是前边出现突发情况,来得及刹车吗?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现象,类似骑电动车跷二郎腿、吸烟,车前踏板站小朋友、车后载大人,甚至一车载三四人的都有,像在耍杂技。另外还有超
  速行驶、逆行、安装遮阳伞、急转弯等五花八门令人称“奇”的现象。这些现象在骑行途中无论对他人,还是对骑车人自己,都存在安全隐患。
  不仅如此,记者在几条主次干道上观察发现,电动车违章现象五花八门,骑车人安全意识让人担心。有的在快车道上与机动车并驾齐驱,有的在慢车道上横冲直撞、闯红灯、违规载货等等现象比比皆是。

市民议论骑那么快容易出事
  “那么多骑电动车的,呼啦啦大家你追我赶,骑得太快能不出事?”在一个十字路口,步行过了斑马线的周女士这样表达她对类似现象的看法。
  骑车等红灯的一名学生说,他最不喜欢的是那种骑车速度超快的人,感觉很危险。还有的市民对电动车前踏板站小朋友的现象十分担心,认为家长那种置小朋友危险于不顾的行为有点不负责任。以上这些是不骑电动车的市民的看法。
  而驾驶机动车的市民更是对电动车一族唯恐避让不及。“都说事故原因是‘十次事故九次快’,那些骑电动车
的不像开车的,有交通规则限制着。在市区内,有很多骑电动车的速度并不比机动车慢多少,一快就容易出事,不管责任咋划分,谁都不想出事。”开车十几年的张先生说起这种现象也很头疼。“万一把电动车撞了,就算事故起因不怨我们,我们也可能担很大责任。”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对此很担忧。

交管部门称每天事故几十起
  6月3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民警。
  “随着电动车的使用量增加,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数量也随之上升。每天约有三四十起,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三分之一。后果严重的平均每天十来起。”市交通管理支队事故科民警王明瑞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多是电动车骑行快车道或横穿道路,尤其是在一些没有隔离措施的主干道上。骑电动车的人骑行时突然转弯,而不是先行观望道路通行情况,不给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汽车采取紧急措施的反应时间。
  王明瑞说,按照相关规定,骑车人过马路时应该下车推行,拐弯时应该
  伸手示意。在与其他骑车人并行时,想要“超车”也应有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
  按照规定,城区道路骑行,严禁电动车进入快车道行驶。电动车前面脚踏板处不允许站人,即使放置物品,也要以不影响安全骑行为前提。电动车后座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相关链接
  A:2015年6月5日下午在白龙南路一辆公交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南海网消息
  B:海口市3年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1.6万起,死亡83人。——2014年11月20日《南国都市报》
  C:今年4月23日,李某因驾驶两轮电动车,一面开车一面与后座的好友聊天,刹车不及将行人撞成重伤,结果李某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2015年6月24日《检察日报》
  按照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记者朱文君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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