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工半个月为啥分文未得

2015-06-02 16:39: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刘军旗) 辛苦打工半个月,结果一分钱没得到。5月31日,卫辉农民张女士向本报如是反映。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儿?
  家住卫辉市后河镇的农民张孝凤向本报反映,4月12日到30日,她在新乡市区烙馍村饭店洗碗,由于一直感冒,就不想再干了(除去休息约工作15天)。可是,当她提出要走的时候,饭店没有给钱。
  张孝凤说,按照约定,一个月1500元,干半个月就是750元。去年的时候,她也在这家饭店干过。“过完年,饭店的范经理一直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干活,其实我不太想干。”她说。
  事情真如张孝凤所言的吗?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上该饭店的范经理。他表示,半个月750元的工钱属实,但是饭店是有规定的,如果不干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若自行离开,超过7天,按旷工处理,取消一切待遇。
“她前脚来,后脚就走,总得给饭店留个再找工人的时间吧!”范经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然她本人干活还说得过去。”事实上,那天,张孝凤上午说不干,下午就赌气走了。她说,不干的理由是,一干活就生病。
  就此事,我市律师宋先生发表了看法。他说,如果张孝凤确实是因生病提出辞职并有医院证明的话,饭店一点钱不给不太合适,毕竟生病是一种突发情况。当然,在现实中,劳动者不提前告知用工方,也不太妥当。
记者采访多家中小型餐饮企业了解到,现在,饭店普遍招工难,从服务员到大厨,很多情况下,都是跳来跳去,给饭店带来不少麻烦。所以,饭店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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