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掏钱:乡村医生签约3000多个乡村  

2015-01-09 10:45: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新乡在全省是首家
政府掏钱 “家庭医生”飞入百姓家
今年年底,全市9000多个乡村医生签约3000多个乡村


        核心提示:从今年元旦开始,咱新乡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3100个乡村直接受益。也就是说,你有个头疼发热,不方便外出看病,只需要跟你的家庭医生打个电话,对方马上就会赶来。
  本报讯 (记者 刘军旗) 有个头疼发热,不方便外出看病,怎么办?不要紧,只需要跟你的家庭医生打个电话,对方马上就会赶来。这等好事哪里有?从今年元旦开始,咱新乡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3100个乡村直接受益。
  1月8日,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盛作乾告诉记者,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就是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就是说,这项公益事业中,政府是主导,乡村医生是第一责任人,农村家庭是直接受益者。
  2014年,封丘县、辉县市全面推行该项服务,今年元旦开始,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在全省范围内,我市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当然,此项服务要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乡村医生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骨干医生、护士、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人组成。
  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以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服务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进行签约,每户家庭只能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约。
  原则上,1个签约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续约应告知乡村医生并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乡村医生应重新签约。如果,农民对签约的乡村医生不满意,可以向乡镇卫生院申诉,要求更换乡村医生,直至满意为止。
  根据国家规定,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实行包户负责制,为签约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
  盛作乾说,服务内容大致有4类,第一,做好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护理工作,做到随叫随到、热心服务;第二,为农民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3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为65岁以上老年人、0岁~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家庭提供上门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便民服务;第四,帮助患病农民转诊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市、区)医院。
  当然,乡村医生付出辛苦了,也应得到补偿,这费用不是由农民掏,而是政府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直接发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辉县市的试点工作可谓蹄疾步稳,目前已达到91%。”盛作乾说,全市有3100个乡村,9000多名乡村医生,我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实现以乡镇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达到100%,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80%以上,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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