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批准39处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

2014-10-22 09:23: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郭书武) 我市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治理整顿,目前占道经营行为已经得到初步规范。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目前共有39个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得到政府批准。
    这39个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包括20个第一批新增加的和19个保留的。
    第一批新增加的20个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包括西大街西段摊贩区、派克公馆西摊贩区、纺织路摊贩区、友谊路摊贩区、公务员D区东门通道摊贩区(本报10月14日对这个临时摊贩区进行了报道)、东明路新乡学院摊贩区(以上归红旗区管理)、健康路西段早市、新华街摊贩区、姜庄街摊贩区、孟姜女路摊贩区、紫台一品规划路摊贩区、八一路(高村路)摊贩区、立新巷摊贩区、劳动南街摊贩区(以上归卫滨区管理)、建北二路摊贩区、中原路西段路北夜市、前进路摊贩区(以上归牧野区管理)、丰华街夜市、启明小区静安北路摊贩区、文岩西路夜市(以上归高新区管理)。
    19个保留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分别是东风路东段摊贩区、建设桥河堤东侧摊贩区、建北四巷摊贩区、牧南小区摊贩区、精神病医院胡同摊贩区、中原路早市(以上归牧野区管理)、新建街摊贩区、中同南路摊贩区、滨河西路临时摊贩区、夕照街摊贩区、高村市场东侧摊贩区、金水路摊贩区(以上归卫滨区管理)、西大街摊贩区、小北街摊贩区、孟营南大街摊贩区、大学城南侧摊贩区、大学城北侧摊贩区、隆冬路摊贩区、向阳小区摊贩区(以上归红旗区管理)。
    以上39个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经市城管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各区政府作为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的管理责任单位,要确保各临时摊贩区和早夜市手续完备、依法经营,同时实现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有序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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