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平爱梅 通讯员 皮建武)7月1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2012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简称2012年石油价格补贴)开始兑付。此次补贴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补贴条件的国有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经营者。
据介绍,近日,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12年石油价格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共计8644.9万元。此次补贴的范围截至2012年12月31日。补贴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补贴条件的国有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经营者。
具体分行业补贴标准分别为,国有林场补贴标准为每亩2.50元,苗圃每亩125.14元。城市公交,市区补贴标准为每标台30157.78元,县(市)每标台17739.87元。农村客运市区与县(市)补贴标准均为每标台23811.69元。城市出租车市区补贴标准为每辆12152.38元,县(市)每辆7148.46元。
目前,2012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已开始兑付,对个人补贴的资金是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发放。预计7月15日前我市补贴资金将全部发放给受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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