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尚砍伤情敌怀孕儿媳被提起公诉

2013-07-19 11:05: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原标题:《“花和尚”砍伤情敌怀孕儿媳》续:“花和尚”被提起公诉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2月27日,大江网报道了江西彭泽一和尚砍伤情敌怀孕儿媳引起网友热议。日前,大江网记者获悉,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花和尚”沈春根提起公诉。

江西一和尚砍伤情敌怀孕儿媳三天后归案

2月27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爆料称,一和尚在江西砍伤情敌的怀孕儿媳妇。随后大江网记者联系到江西省彭泽县东升派出所一吴姓指导员。吴指导员介绍说,今年1月25日,他们接到群众报案,称一个和尚光天化日之下砍伤了一名孕妇,并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逐村走访,展开调查。案发后的第三天,民警便将这个和尚沈某抓获归案。

和尚非江西人 活动地点亦非合法宗教场所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网友热议,经江西相关部门查实:“和尚”释觉根在江西彭泽县浩山乡因情行凶伤人情况基本属实,但当事人释觉根并非江西省佛教协会认定、省民宗局备案的僧人(非江西和尚),其活动点亦非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据调查,释觉根,身份证名沈春根,系安徽省东至县昭塘镇人,在安徽省东至县住庙。

和尚带着情人在彭泽县“南山寺”姘居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沈某13年前出家,法号释觉根,2012年11月28日来到彭泽县东升乡一民房(当地俗称“南山寺”)。出家人本应四大皆空、六根清净,出家修行的沈春根却带着情人在“南山寺”姘居,遭到当地村民反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沈某将情人介绍给了当地村民冯某某为“妻”。但情人不久后却再次入住“南山寺”,冯某某遂到“南山寺”找人。迫于压力,情人只好决定跟着冯某某,沈某就此向冯某某索要1万元“彩礼钱”。

砍伤情敌的怀孕儿媳烧毁家具

由于冯某某迟迟未交“彩礼钱”,今年1月25日,沈春根以讨水喝为名进入冯某某家中,从冯家厨房拿出菜刀,将怀孕八个月的冯某某儿媳程某砍伤,后又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洒在房间内,点火将家具烧毁。经鉴定,程某伤情为轻伤甲级,被损毁财物价值1.5万余元。日前,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花和尚”沈春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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