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 (记者 廖亮 实习生 秦卫忠)为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9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今年秋季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市政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把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据悉,今年“三夏”期间,全市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大多数县(市)、区未发生或极少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整体禁烧效果良好。但仍有个别县、乡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出现了焚烧秸秆现象。根据市禁烧工作督查结果表明:今年我市夏季连片大面积焚烧秸秆事件2起(获嘉县、平原新区各1起),均出现在水稻种植区。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
市政府要求,要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完备的秸秆清运收储体系,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继续坚持严密组织,严格督查,严防死守,严处重罚的工作措施,争取“不着一把火”。要搞好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等形式,广角度、多层次、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各级禁烧工作办公室及督察组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上报出现的焚烧秸秆事件,加大对重点时段、地段的监管,有区分、有重点地开展工作。要继续实行县(市)、区领导包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骨干包农户的联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上下联动,一抓到底。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与会的各部门共同努力。市政府要求,新闻媒体应组织好宣传,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监察、环保等部门,要保证按“方案”要求抽调人员和车辆参加禁烧督察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财政扣款的到位和禁烧工作经费的落实;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焚烧秸秆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禁烧办公室;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生开展相关知识的教育;城建、环卫和交通部门要教育、管理好自己的职工,在禁烧期间不要焚烧垃圾、树叶;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对恶意焚烧秸秆的破坏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齐抓共管,全民禁烧的良好氛围。
市政府强调,我市仍将按照《新乡市201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凡发生秸秆焚烧的,每堆罚所在县(市)、区1万元(重点区域1.5万元)。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等问题的,除实施财政扣款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对于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